姓 名:罗明柏职 务:主 任专业背景:硕 士执业领域:婚姻继承、工伤、公司类、交通事故、借贷等 行政诉讼及刑事业务等专业著作:本人致力于研习法律实务问题。始终追求自身建设,故先后进修于厦门大学、浙江大学。至今撰... 详细>>
律师姓名:罗明柏律师
电话号码:0593-6598098
手机号码:18959366466
执业证号:13509201010961059
执业律所:福建诚尔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新华北路52号(福安法院旁)
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同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购买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受伤的,同样享受工伤保险。
知识链接:
1、因为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列举,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例第16条作出了排除性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
因此,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
2、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什么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189-5936-6466
Copyright © 2021 www.klmy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新华北路52号(福安法院旁)
联系方式:1895936646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